公积金开户(含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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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0

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规定,北京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的为职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开户条件:

  1、属于北京辖区新成立单位;

  2、暂未办理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

  开户材料: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国家机关);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城镇私营企业);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

  8、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原件;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10、《单位登记表》。

  开户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向单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供开户申请;

  2、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管理部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归集系统。

  4、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