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户许可证变更

  • 服务价格:

    800.00

(1)存款人如需变更单位名称、法人等事项,应书面向开户行提出申请,并 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变更后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变更后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有权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开户行签署意见后 持原开户许可证正、付本或审核卡到当地人民银行换发新证(卡)。
(2)存款人如需撤销存款帐户,必须向开户行交回开户许可证正本由开户行于7日内报送人民银行进行撤销。